不撞南墙心不死,一起奋斗过日子。很多人已经觉得一人一本结婚证保障不了爱情什么,爱就在一起,不爱就各奔东西。但当真正撕破脸皮,同居关系也是不闹到法院断个清楚不罢休的。那是不是同居关系纠纷都会被法院受理呢?当然不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就做出了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说,同居关系纠纷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法院受理,但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当事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爱情的付出人之常情,但不是所有人的感情都能一帆风顺。能做到十分的理性那就不叫爱情了,投入所有之前你会考虑可能存在的分手局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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