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由于男女力量差异,经常出现女性婚后遭受家暴的情形出现,每个女孩子都是在父母精心的呵护下长大的,然而婚后却不幸遭受丈夫的拳脚,许多女性都只知道可以离婚,却不知道除了离婚,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基本案情
王某与江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江某酗酒,婚后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对原告拳脚相加,对王某有家庭暴力。2009年,江某无故将王某毒打一顿并致其离家出走。后王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 1、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2、江某给付精神损失费5万元;3、依法分割共同财产。该案诉讼费由江某承担。
裁判结果
王某与江某离婚(财产分割略),并由江某支付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
律师指出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规定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且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是典型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仅判决王某与江某离婚,而且还支持了无过错方王某的赔偿请求。所以,因遭受家庭暴力请求离婚时,是完全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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