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经常涉及到小股东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对应的法律也设定了一系列的救济途径。下面简单讲一下涉及到的方案:
1、公司法明文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条,实践中形同虚设,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
2、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一般有股东和公司员工组成,实践中监事比较软弱等等情况,基本上没有起到作用。
3、股东知情权诉讼。
4、其他诉讼权利。包括:决议撤销权诉讼、确认决议无效诉讼、强制收购股份之诉、股东代表权诉讼、损害股东权益诉讼、解散公司之诉。
虽然法律设定了上述的途径及办法,但事实上由于法律本本的惩罚力度,加之利益的驱使,及其实际法律操作层面的问题导致很多途径很难得到保障!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还是需要了解及学习相关的法律救济途径,充分应对遭遇到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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