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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审批”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8-08-28 09:15

有的时候股权转让合同需要进行“报批”程序,一旦审批程序被撤销掉将发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撤销审批包括法院撤销审批及行政撤销审批两种类型。法院撤销审批指的是法院在具体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的股权转让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的情形进行无效的认定;或者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且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的情形进行进行可撤销判决。  

行政撤销审批指的是行政许可的撤销,一般是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由本级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予以撤销的行政行为。行政撤销的主要原因包括: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适用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滥用职权等。

上述撤销审批的后果是什么呢?  

1、行政行为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行政决定如果被撤销,由此造成对方的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2、如果行政决定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人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政决定撤销,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人的权益均要收回,行政相对人因行政行为撤销而遭受到的损失,均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社会公众因已撤销的行政决定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人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即行政机关主动依职权撤销授益性行政行为应受到相应法律限制;  

3、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决定撤销的本身过错则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由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未依法撤销前,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行政相对人无权擅自否定其效力。  

4、法院判决撤销的后果一般是其效力自始消灭。如果当事人有过错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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