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以《合同法》为基本法律依据,以《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特别规定为补充进行审查判断。
现行的法律、法规确立了“未生效合同”明确了未经过审批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规则即:
1、受让方起诉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法院予以支持。但是赔偿的范围一般为诉讼产生的实际损失。
2、转让方拒不履行由其履行的报批义务的,转让方起诉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时,法院予以支持。赔偿的范围包括股价差价损失、股权收益等合理损失。
3、其他的原则上参考合同法的处理规则。
由此可以看出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结合转让双方的主体情况、企业的性质进行初步判断后,有针对性的进行条款拟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