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从小被判给父亲,并且是家中的独生子女,父亲因故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小丽办理遗产过户时,被告知小丽无法办理过户,除非有公证文书或者生效的裁判文书。小丽作为独生子女,为何不能全额继承自己父亲留下的遗产?原来是因为小丽父亲去世的时候,小丽的奶奶仍然在世。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小丽父亲去世时,小丽的奶奶仍然在世,因为父亲没有留下遗嘱,所以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割。小丽和奶奶均作为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取得遗产。尽管小丽办理遗产过户时奶奶已经去世了,奶奶在世时取得的遗产作为她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
因此,并非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遗产,而是因为小丽并非唯一继承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独生子女是可以全额继承遗产的:
第一,遗嘱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生前立下遗嘱,表明其去世后所有财产归该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可以依照该遗嘱直接取得所有遗产。但遗嘱继承中,其他继承人可能对遗嘱的效力产生异议,这就要求被继承人生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订立遗嘱。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按照法定顺序进行,若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独生子女作为被继承人的唯一继承人,才能全额取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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