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分为五类: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订立不同的遗嘱,法律规定了不同的程序。
第一,作为所有遗嘱中效力最强的遗嘱,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第二,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且注明年月日并签名。所以,遗嘱人写的日记也是有成为遗嘱的可能性的。
第三,代书遗嘱就像其名称一般,是遗嘱人请他人代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除代书人以外,还必须另有一名见证人在场,书写完成后应该注明年月日,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另一见证人签字。
第四,录音遗嘱制作时也需要由两名见证人进行见证。
第五,口头遗嘱作为一种临时订立的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由两名见证人在场时订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的命运有二:若遗嘱人死亡,则口头遗嘱生效并遵照执行继承;若危急情况得到解除,遗嘱人的口头遗嘱需由遗嘱人以上述方式之一进行确认,否则该口头遗嘱失效,视为没有订立遗嘱,若遗嘱人死亡,则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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