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当然是可以放弃的,那么如何才能放弃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也就是说,作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和方式都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时间必须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直至遗产分割处理完成之前,继承人均可以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须以他人可知晓的方式作出。当该继承人没有作出意思表示时,法律推定该继承人接受继承。
除了继承人外,还可能存在受遗赠人。对于受遗赠人而言,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可见,法律针对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沉默分别作了完全相反的推定。所以如果想要接受遗赠,就一定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表示接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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