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是指法院对犯罪人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主要有以下情形:
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的,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哦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犯罪人还有漏罪没判的,依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上述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犯罪人又犯新罪的,依据《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上述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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