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仅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即使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从事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在刑事责任方面,不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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