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随意变更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企业怎样才能合法有效的防控风险?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在签订后尚未完全履行完毕前,合同当事人均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规定可变更合同,但是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变更合同的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部分企业通过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来变更合同的内容,由于聊天记录等证据容易灭失,难以证明合同的变更,在诉讼中往往要承担举证不能而败诉的风险。
如果变更仅以口头形式作出,一旦发生争议,往往有一方不承认,守约方存在举证困难和承担不利后果的风险,如果无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已变更内容的,一般被视为合同没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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