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6日,我所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指导思想。
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等基本原则。
抓住“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碰触职业底线;必须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权利”以及律师事务所的“接案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重点。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根据司法部熊选国副部长指出的律师工作督导重点,学习律师规范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加强我所律师和其他人员的政治立场坚定程度。
“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碰触职业底线;必须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权利”以及律师事务所的“接案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是这次学习的重点内容。本次学习以预防和教育为目的,坚决防止和杜绝涉黑涉恶问题;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触碰职业底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人员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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