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裳,马靠鞍”说的就是人要重视自己的穿着打扮!不管你认不认可,接不接受,现实中与人接触第一印象就是那样的!作为一名律师,无论在实习阶段还是执业阶段,必须要重视自己的着装,甚至发型!一个字,必须要“帅”!
“帅”就是要得体,不浮夸。让客户感觉到你的“精气神”,让客户感觉到你的干练!出庭时更应如此。下面具体讲一下出庭着装的重要性!
诉讼律师需要具备很多条件才能达到“法庭的博弈需要灵巧的智慧和瞬间的决定力”这一标准。例如对案件的细节、法律知识、对手观点梳理及反驳。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具备上述要求你还得多一样,那就是着装!
虽然前年要求律师出庭必须着律师袍,但事实上很多法院不抽风就没有硬性要求。那么这个被忽视的着装就变成了律师自己形象的一个显著标志!一个弄不好极易导致自己在法院、书记员、陪审员、甚至客户面前丢分。
下列着装最为禁忌,甚至会导致法官产生厌恶,鄙夷:
1、着装邋遢、不修边幅;
2、不着律师装;
3、戴手指粗的金项链或密密麻麻的手链;
4、一些自认颜值过关的女律师打扮过于妖艳,如穿低胸、清凉、透视装,洒过浓香水等(不排除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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