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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8-07-27 13:36


现如今,不少人选择的是创业,有些人实施单纯的为了可以赚到钱,就有人是为了一展抱负。随着公司的一步步扩大和发展,公司的内部出现了股东和董事,于是便有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信还是有人对这两个的差异抱有疑问。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1、股东会  

《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62条)  

国有独资公司也不设董事会。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公司法》第45-49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董事设立及职权的规定;109-117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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