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领导在宏观科学决策上、招商引资、立项谈判论证,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为政府依法行政,解决处理重大信访案件都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体现了作为法律顾问存在的价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为规范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以规范政府行为、参与行政管理、处理法律事务为核心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新机制。
1、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的定位
为各级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应当把握宏观,搞好服务定位,突出服务重点,注重质量和实效,为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政府法律顾问要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政府依法行政,对政府行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专项法律论证
政府在日常行政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法律问题,政府工作人员虽然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但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政府需要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此外,对于政府的一些重要行政行为,一般会在事前进行讨论与部署。在讨论与部署过程中,法律顾问应当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建议,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法律后果及可能带来的法律纠纷等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在政府遇到行政诉讼后,协助政府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调处方案及诉讼方案进行分析,协助政府依法解决纠纷。?
(2)受政府委托进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
目前,政府规范性文件大多由政府职能部门起草与讨论。由于缺乏法律专家的参与,部分规范性文件从立法技巧及可行性方面存在欠缺。政府法律顾问可以接受委托起草规范性文件,从实务操作角度及立法技巧方面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理性。同时,还可以就政府相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论证,提出修改建议,使规范性文件更加规范与完善。?
(3)对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法律框架设计、起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可行性论证
政府担负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责任,这些政府项目投资大,投资周期长,涉及法律关系众多,且往往关系到百姓的基本利益。因此,政府项目的法律问题尤为重要。法律顾问可以作为项目的专项顾问,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可行性进行论证,设计法律框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协调相关各方的法律关系,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参与谈判及决策过程。保障项目的依法进行以及政府资金的安全。?
(4)协助政府预防及处理各种纠纷?
政府作为一个主体,同社会其他主体发生经济往来及其它民事法律关系是难免的。近年来,以政府为一方主体的经济民事案件大量增加,例如房屋租赁、房屋拆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问题,以及政府采购后的支付问题的纠纷十分普遍。而且,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政府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也时有发生。但是,政府作为这些案件的一方主体,在案件起诉前解决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由于政府长期以来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因此,诉前调解工作十分滞后。政府法律顾问的介入,可以大大减少政府成为诉讼主体的几率,从而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2、明确法律与政策,政府与政府法律顾问的关系
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遇到的不仅仅是法律适用问题。有很多是法律、政策及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遇到很多的问题可能就是政策的适用问题。法律顾问首先要熟悉政策,并对政策合法性的适用后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做出判断,及时给政府提供风险提示,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政府工作的全部活动就是依法行使职权。政府根据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需要聘请法律顾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均经协商后用契约条款固定,法律顾问则由政府聘请,按照合同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由此可见,政府与法律顾问之间的关系是依据聘用合同产生的契约关系,而不是行政管理关系。
3、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基本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必须从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入手以保证工作质量,避免主观随意性。
(1)建立对拟被聘请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的资格审查核准制度
应当从制度上明确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资格。理想的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组成应该是以公职律师为主体、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非公职律师)为辅。公职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主体是政府工作性质所决定,因为公职律师自身一般就是或者曾经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成员,相对一般执业律师熟悉政府工作的操作程序,能准确把握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容易通过法律方式把政府的工作意图准确地予以体现,能较好体现法律顾问的参与性、参谋性和顾问性。法学专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主要是利用他们精深的法学理论,着重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与补充建议。一般执业律师则通过他们的诉讼经验丰富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手段。具体条件是:具备懂法律、热爱政治活动、懂市场经济、懂私权需求的基本素质,还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一律不得有不良执业记录等等。
(2)制定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一是要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室(团)设在政府法制机构内。法律顾问室(团)在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下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二是明确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顾问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程序,纪律要求、责任追究等。
(3)政府应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政府中长期工作计划和目标中,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定期对有关负责同志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根据形势需要定期修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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