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其实并不能保证一定可以执行到财产,拿到钱,但是可以在法院的权限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查找并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通常的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务和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1)对被执行的财产,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划扣的财产,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部分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但法院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续行上述期限。
(2)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类型的财产;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3)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的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交拍卖机构拍卖的,法院应当对拍卖活动进行监督。
(4)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法院直接变卖。对变卖的财产,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不得买受。
综上所述:法院具有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主要可以通过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查封、冻结、扣押、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即便如此,也不一定能保证一定可以执行到财产,比如有的被执行人“经验丰富”,早已将财产转移,自己名下已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最后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途径了,应当尽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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