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精神出轨可以起诉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4-08-26 11:49

一、精神出轨可以起诉离婚吗

  1.精神出轨可以起诉离婚。

  2.精神出轨,指的是夫妻一方在感情上与他人产生亲密的联系,但并未发生实质性的身体出轨行为。

  3.但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精神出轨并不构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4.在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行为,其中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5.这一规定所指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精神出轨并未达到这一标准,因此不能作为直接提出离婚的理由。

  6.虽然精神出轨不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但如果一方以精神出轨为由提出离婚,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帮助双方理解彼此的感受和需求,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7.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能会达成和解或协议离婚;如果调解失败,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法院判离婚的法定情形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这些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这些情形中,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比较常见的导致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而精神出轨由于未达到法定的过错行为标准,因此不能作为直接判决离婚的依据。


三、其他确实破裂的情形

  除了上述的法定情形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合分居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这些情形涵盖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各种可能性,包括精神出轨在内的一些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精神出轨本身并不是这些情形之一。

  因此,在提出离婚时,如果以精神出轨为由,需要结合其他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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