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能够给一个家庭增加幸福感。然而一些家庭却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拥有自己的孩子,于是想到收养小孩,但却苦于不清楚自身条件是否符合,也不知道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那么需要满足那些条件从可以成为收养人呢?
收养关系中,涉及三方关系,即被收养人、收养人和送养人。要进行收养,分别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
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5、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6、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7、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8、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如果满足了上述条件,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手续,否则只能形成事实收养关系,不能依法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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