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终成兄妹”,这是单身网友们用来表达自己对单身不满的一句玩笑话,然而有些兄妹却是可以在一起的。
1.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的兄妹关系。“养亲”是由于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养亲之间不一定有血缘关系。我国《收养法》第23条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不同辈份的养亲属之间是禁止结婚的,这主要是因为,一来传统观念不允许这样的“乱伦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二来也是为了防止长辈养亲利用养亲抚养关系对养子女做出不利的行为。
然而在中国的传统习惯中,并不反对同一辈份之间具有养亲关系的人结婚,如养子女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养子女之间都是可以结婚的。司法实践对此也予以了认可。
2.由于父母一方再婚而与其再婚的配偶及其亲属所形成的继兄妹关系,如继兄弟姐妹。我国《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据此,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就形同父母子女,当然不能结婚;如果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那么在继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了之后,不同辈份之间的继亲还是可以结婚的。但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即使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结婚仍需慎行,因为这毕竟与传统观念还是有所相悖的。而对于同一辈份继亲之间就没有了这些限制,继兄弟姐妹之间是可以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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