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关于家庭暴力,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家庭暴力不仅限于夫妻之间。家庭暴力,不仅仅是指夫妻之间的暴力,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需要强调的是,家庭成员是以“户籍登记的家庭成员”为准。
第二、家庭暴力不仅指对身体的暴力。家庭暴力不仅指对身体的暴力,还包括了对精神的暴力,但不包括财产性权利。
第三、施暴行为不仅限于殴打等行为。家庭暴力不仅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用脚踢、使用工具进行攻击,还包括语言暴力、性暴力和“冷暴力”。
第四、家暴并非就是虐待。刑法上规定了“虐待罪”,如果家暴在时间上具有持续性和经常性,那么该行为性质才能升级为虐待。
面对家庭暴力,可采取的应对策略有:
一、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防止以暴制暴。受害者一方在遭受到家庭成员的侵害后,可通过报警、诉诸妇联等手段解决。
二、如果遭受到家庭暴力,及时留存相关证据。有明显伤害的,可通过伤害鉴定、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如有上述证据,可为离婚做好证据准备。
三、如果持续遭受到家庭暴力,建议暂时分开,避免再次受到伤害。
四、如果持续遭受到家庭暴力,不建议采用忍让态度。不积极维权只会让施暴者一方更加肆无忌惮。
五、选择离婚。对于持续性的家庭暴力,夫妻关系中的受害者一方可以选择离婚以彻底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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