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女双方走到一定年龄之时,内心中的爱恋情感逐渐升华为结婚之时,我们就需要面对于法律程序,然而你知道结婚登记流程吗?对于准新郎新娘们,还需仔细来了解了解哦。
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内地居民)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二、办理流程: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附件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附件2)和结婚证。
三、材料申报:
1、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男女双方(内地居民)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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