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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婚姻法涉及夫妻间“不忠”类型

发布时间:2018-07-16 15:06

现行的婚姻法上设定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不忠”行为即同居、通奸、重婚。下面详细讲解一下三种不同情况的规定及后果。  

一、通奸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后果——其实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赔偿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以通奸为由请求赔偿是没依据的,但是在实践中,有些法院会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二、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后果——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三、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  

法律后果——构成重婚罪,同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明白上述三种不同类型的情况后,还应注意取证方法及注意事项。在民事诉讼上,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同时,婚姻问题的举证容易侵犯隐私权,收集证据需要特别小心,尽可能委托专业律师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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