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如何应对
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未生效合同是否适用违约责任
不适用。但是当事人很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合同约定违约责任
三、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什么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2.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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