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现实生活中在一二线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很多,特别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很多人做着很光鲜亮丽、衣装得体的工作,却拿着城市最低标准的工资。从而在大城市里风雨无阻,与这残酷的社会做着顽强斗争。那么很多不远他乡来到一个陌生城市工作的人,首先生存是第一要件,当我们拿着低工资,而且还要自己租房子住。那么我们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就要注意一些法律问题,从而保障自身权利。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一下问题:
租赁合同最好是跟房屋所有权人当面签署(签署时应该要求房屋产权人提供:产权证原件以及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属于共同共有的 应该提供共有人产权证原件和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承租人应该认真核对原件,并妥善保存上述原件的复印件。
若由于房屋产权人的自身原因不能当面签署,并委托他人代为签署的,在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要求代理人提供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签订完毕应当在一周内,将租赁合同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材料一同提交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租赁合同签署应当对以下内容跟房屋产权人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
第一:租赁期限、租金的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以及水电气等费用的承担方式。
第二: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用途,若是居家,居住人数的限制。
第三:家电维修的义务以及装修。
第四:双方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是否同意转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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