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定律所

房产纠纷发生时,坚决不给对手留余地

发布时间:2018-07-05 14:13

【案情】

买卖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买方支付定金及共管资金,过户需要一定周期,期间房价上涨,卖方提出想解约,买方不同意,因为房价涨的厉害(约2倍),后卖方假装谈判,私自转让第三方且过户,买方无赖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主张溢价部分+定金双倍+中介费),后判决却无法履行,因为卖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分析】

当对手明示或者暗示要违约时,已经给你透露了先兆,你应当抓住一切机会,坚决不给对方留下余地,否则受伤的就是自己。上述案例就是例子!本案对手一旦透露想违约,立马委托律师诉讼且保全。因为人性就是趋利避害,利己,谋取利益最大化,至少大多数人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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